学历教育档案管理办法

来源:意昂 时间:2021-01-08 点击数:

 

教学点、函授站档案管理工作是高等学历继续公司产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学历教学规范化管理的程度,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点、函授站档案管理,特制定如下办法:

一、归档范围

(一)教学管理材料:教材征订申请表;课程安排表;任课教师情况登记表;教学计划执行表;调课审批表;员工考勤表;考试安排表;各专业考试卷(AB卷);试卷分析表及考场记录单;员工原始成绩等。

(二)学籍管理材料:在校员工名册;员工学籍异动(休复学、退学、放弃学籍、转专业、改名等)材料;毕业资格审批材料等。

(三)毕业生归档材料:员工个人学籍卡、毕业生鉴定表一式两份等。

二、归档时间及要求

(一)教材征订申请表、课程安排表和任课教师情况登记表须在每学期开学前上交公司备案。

(二)考试安排表、各专业试卷(AB卷)及评分标准需在考前10天上交公司备案。

(三)员工学籍异动材料须及时上交公司审批,相应的附件材料待员工毕业生后公司统一交公司档案室保管。

(四)员工考试试卷、评分标准、员工考试签到表、考场记录单、试卷分析表、员工考试成绩等期末考试材料须在学期末及时整理归档,保存至员工毕业后三年。

4.毕业环节材料,包括员工成绩总表、有任课教师签名的员工原始成绩、员工个人学籍卡、毕业生鉴定表(一式两份)等材料须于每年5月底前上交公司。

三、其它

(一)教学点、函授站档案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,原始资料严禁私自涂改、伪造。

(二)教学点、函授站档案管理须设有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。

(三)教学点、函授站须指派专员做好日常档案管理工作。档案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,应及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。

 

 

 

意昂继续教育公司

202118

 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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